江苏从6月24日开始停窑20天 涉及27家水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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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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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向省内所属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下发了通知文件,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在2017年6月24日到2017年7月30日期间停窑20天。所涉及熟料生产企业27家。在停窑核查与管理方面江苏省提出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在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通知”(苏经信材料【2016】852号)精神,做好2017年梅雨高温期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组织工作,现提出梅雨高温季节第一期方案:
一、停窑时间:从2017年6月24日24:00开始停窑,到2017年7月30日24点结束,共计20天(其中包括春节期间45天停窑计划中剩余10天)。
二、停窑范围:所有熟料生产企业均在停窑核查范围。
三、停窑核查与管理
1、为确保2017年梅雨高温季节第一期停窑方案落到实处,由省建材行业协会组织“江苏省水泥行业市场自律领导小组”参照《2017年春节期间停窑情况核查方案》的具体做法,对本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2、为避免春节期间停窑存在的问题,本次停窑时间不采取一刀切。为便于安排对停窑的核查,请各熟料生产企业在6月20日前将企业停窑计划报市场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7年江苏省水泥企业春节期间停窑核查情况第二次通报》中未完成35天停窑的企业,在3月1日~6月24日期间继续完成了35天停窑天数,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需将未完成的天数累计增加到本次停窑的天数中;
4、在3月1日~6月24日期间,部分企业在完成春节期间35天停窑天数后,由于内部和外部原因又实施了停窑,如果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例如环保在线监控数据或资料、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等)证明确实施了停窑,可以视为春节期间(第二期)停窑的继续(最多不超过10天),停窑天数可以纳入到本次20天的停窑天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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