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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质材料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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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委托,为镁质材料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镁质材料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2、标包划分:本批项目共分五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01包采购内容:电热鼓风干燥箱、恒温恒湿箱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02包采购内容:铂金坩埚和铂皿

  

03包采购内容:真空感应炉

  

04包采购内容:全自动影像式耐火度试验炉、全自动高温抗折试验机、高温荷软测试仪、流动抗渣试验炉、回转抗渣试验炉和高温粘度试验仪等共17种仪器设备

  

05包采购内容:微机控制液压万能试验机

  

3、招标单位: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地 点:沈阳市皇姑区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保证金:01包:0.6万元; 02包、03包、05包:0.4万元/包;

  

04包: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对产品经营的授权、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光达大厦C座2401室进行原件审核报名,审核确认后购买标书。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要求: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号光达大厦C座2401室。

  

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8月6日13:30时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号光达大厦C座2401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4-866247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1号光达大厦C座2401室

  

邮编:110013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北支行

  

帐号:3301001509249124825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24-24122936

  

传真:024-24161636

  

邮箱:xindiguwen@126.com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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